Monday, February 24, 2014

令人啼笑皆非的邏輯

昨天晚上和某擔任公家機關主管階級的人閒談,無意間對方提到他現在正在吃某民間團體的春酒,然後突然冒出一句話吸引我注意:我們這邊有脫衣舞···

我第一個想法就是,這場合有無其他長官,對方說有很多大頭都參加,
我又再問,那最大那個頭的反應是?對方說,他背對那些人,沒有正視···
我再追問,為什麼不離開?還要留在那邊,事前應該不知情吧,
(我說如果我是最大頭,看到這種表演立馬閃人)
他說,因為這些人都是舊識,而且是業者、是好朋友,不能這樣子。

然後又跟我說,他在地方服務,性質和我這個中央單位服務的人差很多,為了業務推展,這些場合都是必要之惡,是不得不的辛苦,但還是感謝我的提醒···
我馬上就開始保佑,這個人仕途一定要平平安安,不然,很可能下次水果日報就會看到他,更嚴重一點,可能要去土城找他了

也許我很嚴肅,但我覺得這個社會就是很可怕,你不害人,別人不見得不會害你,而且又是這個社會目前最被人討厭的公務員,真的要作文章,小事都可以讓你不得翻身

但我覺得這個朋友邏輯可能真的有很大問題:
1.     這些人是舊識、是好朋友,不可以走人:我就問他,這些人是舊識,還這樣搞大頭,真的是舊識?還是要搞人?甚至我舉出恰恰和不久前交通部長例子,對方竟然聽不懂,拿地方和中央工作性質差很多來堵我。
2.     中央和地方性質差很多,這種場合是不得不的辛苦:所以按照對方的邏輯,中央在訂法令或任何政策之前,可以全省巡迴演出,因為我們是全國業務,自然就要跑透透,參與這個法令或政策可能涉及到業者之場合,因為這是不得不的辛苦。
從上面2點講下來,我已經不想說了,因為對方根本不懂我的意思,還想拿工作很辛苦來比喻,果然人就是要經歷過一些事情才會成長,我心裡默默祝福我朋友囉··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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